部分考生失去考试资格,相关部门称目前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昨天,密云县某医院的医生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年初,北京地区医生职称考试的实施细则做了部分调整,使他失去了今年的考试资格。对此,有关政府部门表示,目前只能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受到影响的考生能够理解。
据王先生介绍,他于1998年9月取得初级医师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他在取得初级医师资格之后工作6年即可申请中级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为此,按计划他报了将于今年6月举行的职称考试,并且准备了很长时间。但3天前他却得到消息,因为考试细则做了调整,规定资格取得时间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3年12月底前,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他的实际工作年限没有达到6年,失去了参加今年上半年职称考试的资格。
据记者了解,以前的有关文件则没有对这个具体日期做硬性规定,即只要在取得初级医师资格的当年向后顺延6年,即可参加那一年的中级主治医师考试。王先生和他的很多同事都为此感到不解,同时也觉得受到了损失。
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两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称,这项变动是根据人事部和卫生部下达的指令,全国各地都要执行,不只是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因为涉及很多考生的利益,他们就此事已于元旦前和各有关部门多方协调,也为此做了大量考生和单位的工作。但是目前为止只能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因此而受到影响的考生能够理解。不过,有关部门并没有透露受影响考生的具体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