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基 本 条 件 | 报 考 级 别 | 学 历 和 资 历 条 件 |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3、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 初级资格 | 士级 |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
师级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中级资格 |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
注: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等有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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