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医学教育网手机网

医学教育网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cdel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河北卫生厅网站 > 执业医师培训网 > 正文

河北省张家口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公告

2017-02-08 14:31 医学教育网
|

河北省张家口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已经公布,执业医师176元/人次,执业助理医师138元/人次,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费130元/人次,详细通知请阅读全文。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行费〔2017〕1号

省卫计委:

你委《关于重新申报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化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函》(冀卫财务函〔20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收费

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

1、执业医师176元/人次,其中上缴国家56元/人次,省级留用40元/人次,市级留用80元/人次;

2、执业助理医师138元/人次,其中上缴国家28元/人次,省级留用35元/人次,市级留用75元/人次; 

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费130元/人次,其中上缴省级32.5元/人次,市级留用97.5元/人次。

 收费单位要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取的收费收入要足额缴入省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你委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省物价局、财政厅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