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石家庄执业医师现场报名资料
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详见审核确认时间安排)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请考生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存放下列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所有原件与复印件统一在左上角装订后放入档案袋中。
1、毕业证原件【原件由考点交省厅进行复审去除外皮,只留内芯】
2、报考执业医师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此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一份与复印件装订,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上,一份交考点留存;申请表必需由本人签字)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下载
注:对于出具虚假《试用期合格证明》的,一经查实,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7、试用机构不在石家庄的石家庄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人员必需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填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
9、用人单位提供《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