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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吉林市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A4纸同张同侧中间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特别声明:一代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簿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身份证明的依据。
2、毕业证书:
(1)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交报到证或派遣证。同时,考点工作人员在审核现场进行网上学历查询;
(3)外省中专学校毕业的考生需到毕业学校所在城市报考。
3、《试用期考核证明》(下载2016年新版附件1并打印):
(1)《试用期考核证明》黑线上方由考生本人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缺项、涂改无效;
(2)《试用期考核证明》必须由试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3)伪造《试用期考核证明》者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属于试用单位责任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吉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人次记1分;
(4)考生同时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5)试用期起止时间为:2015年1-3月至2016年1-3月,必须加盖试用单位公章(例如:2015年1月-2016年1月或2015年3月-2016年3月),请如实填写试用期考核时间。
4、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以上3个材料必须齐全,具体详见卫生部52号令)。
5、“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打印原件1份。
6、试用机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两年制中专报考中医类别助理医师需提供乡村医师证书。
注1: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别好,装入自行准备的新档案袋内,并下载《吉林考点考生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黏贴在档案袋正面。
注2:装入档案袋的材料前后顺序为: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各种复印件。
注3: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1份即可,要求使用A4纸张,清晰可辨认。
注意事项:
(一)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予审核。如果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必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的证明来办理报名手续;发生曾用名的考生需携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证件类型、民族、证件编号、出生日期、国籍、报考学历、学习形式、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月、毕业证书编号必须和原件完全一致),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或持虚假证件进行报考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4第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如考生证件丢失,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户籍证明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方可视为有效。
(四)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吉林考点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组织机构,从未举办各类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开展此业务。
(五)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相关信息,不要轻易泄露,由考生疏忽造成的不必要麻烦,本人自行负责。
(六)桦甸、磐石、蛟河、舒兰的考生,请严格按照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要求到吉林市医学会进行现场审核。
附件:
(一)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予审核。如果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必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的证明来办理报名手续;发生曾用名的考生需携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