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APP二维码

手机网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搜索|
您的位置: 医学教育网 >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2017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2016-10-12 09:20 医学教育网
|

根据近5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来看,预计2017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的报名时间将于2017年3-4月份进行。准备参加2017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可提前了解下2016年的报考条件及要求,以便早做准备。同时广大考生可密切关注医学教育网考试动态,我们将及时为大家提供相关内容。

2016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

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相关推荐:

2017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方案

2017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备考经验

2017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备考精华

点击进入 公卫助理医师论坛讨论区

距笔试考试还有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正式开通!
立即查询
考试辅导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