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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程度的判断标准

2017-05-17 16:5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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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程度的判断标准是公卫助理医师考试中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发热程度的判断标准的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正常人体温一般为36~37℃,成年人清晨安静状态下的口腔体温在36.3~37.2℃;肛门内体温36.5~37.7℃;腋窝体温36~37℃。

按体温状况,发热分为:低热:37.3~38℃;中等度热:38.1~39℃:高热:39.1~41℃;超高热:41℃以上。

以口腔温度为例,发热程度可划分为:低热37.3~38℃(99.1~100.4F);中等热38.1~39℃(100.6~102.2F);高热39.1~41℃(102.4~105.8F);超高热41℃(105.8F)及以上。

以腋窝温度为例,发热程度可划分为:分为低热型分为低热型(40℃)。

人体最高的耐受温度为40.6~41.4℃(100.4~102.0F),直肠温度持续升高超过41℃,可引起永久性的脑损伤;高热持续在42℃以上2~4H常导致休克以严重并发症。体温高达43℃则很少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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