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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源性化学物毒性-公卫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2016-03-02 11:4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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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参加2016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已经开始复习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复习有所班帮助。

1、毒物或环境毒物毒物(toxicant):在一定条件下,给与较小剂量克可造成机体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对机体可能引起损害作用或出现异常反应的化学物质。

固体:铅、镉;液体:苯及其同系物、汽油;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蒸气:农药广泛存在于生产和生活环境——环境毒物。

分类:(1)工业化学物;(2)食品中有毒化学物;(3)日用化学物品;(4)农用化学物品;(5)环境污染物;(6)医用化学物;(7)生物毒素;(8)军事毒物

2、毒性(toxicity)

毒性:外源性化学物与机体接触或进入机体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伤作用的相对能力。

毒性大:剂量小;毒性小:剂量大。

以上就是有关公卫助理医师考试外源性化学物毒性知识点的部分内容,预祝您在2016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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