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怀柔区公卫医师资格现场审核材料及注意事项,相关通知内容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如下: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现场确认时需交2张二寸同底版照片。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与专科毕业证书)。
5.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7.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8.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以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及《在读研究生证明》。
10.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1.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均须提供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
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要求,自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请各位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核实。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http://www.bjwsrc.cn)。
3.关于网上支付的任何问题,考生可拨打易宝支付热线电话,或登录易宝支付选择在线客服。
4.进行现场审核人员应佩戴口罩,并主动提供“北京健康宝”健康信息及接受体温检测。健康异常者不得入内。
5.进行现场审核人员请严格按照等候区和审核区等区域引导要求排队等候,间距不小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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