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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 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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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2020年西藏昌都考点公卫医师现场审核:4月7日-30日,详情如下
昌都考点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 ||
序号 | 时间 | 确认单位 |
1 | 2020年4月7日 | 市人民医院 |
2 | 2020年4月8日 | 市藏医院 |
3 | 2020年4月9日 | 市疾控中心、军分区、955医院 |
4 | 2020年4月10日 | 市妇保院、中心血站、市直民营医院 |
5 | 2020年4月13日 | 察雅县卫生单位 |
6 | 2020年4月14日 | 类乌齐县卫生单位 |
7 | 2020年4月15日 | 洛隆县卫生单位 |
8 | 2020年4月16日 | 左贡县卫生单位 |
9 | 2020年4月17日 | 贡觉县卫生单位 |
10 | 2020年4月20日 | 芒康县卫生单位 |
11 | 2020年4月21日 | 江达县卫生单位 |
12 | 2020年4月22日 | 边坝县卫生单位 |
13 | 2020年4月23日 | 丁青县卫生单位 |
14 | 2020年4月24日 | 卡若区卫生单位 |
15 | 2020年4月27日 | 八宿县卫生单位 |
16 | 2020年4月28日至30日 | 信息修改、查漏补缺 |
备注:按照自治区考务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间到我委现场确认,除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动确认时间。 |
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4.学位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5.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如未能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持有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经院校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盖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9.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各1份;
10.毕业生(2019年毕业)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1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当年医学专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12.军队现役考试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注:以上材料要求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每张复印件材料必须加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鲜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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