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考区2020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公布,详情如下:
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我区已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身体健康, 各考点已确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审核采取以考点为单位、定时错峰的方式进行,考生请先咨询所在单位,具体如下: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有具体安排考点的时间信息:
所需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4.学位证复印件1份(交材料时需审核原件);
5.在学信网上查询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如未能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须持有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并经院校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盖章,同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9.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各1份;
10.毕业生(2019年毕业)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11.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当年医学专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1份;
12.军队现役考试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注:以上材料要求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每张复印件材料必须加所在医疗卫生机构鲜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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