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卫医师资格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发布,详情如下:
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考生:
我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相关职能科室统一进行现场确认,疫情期间各诊所、门诊部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文件要求审核相关材料后,由单位指定一位工作人员来局进行现场确认),望相互转告。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单位安排:(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时间 | 单位 |
3月23日上午 | 人民医院、炼化医院、骆驼街道医院、妇保院 |
3月23日下午 | 庄市街道医院、九龙湖镇卫生院、澥浦镇卫生院 |
3月25日上午 | 龙赛医院、中医医院、招宝山街道医院 |
3月25日下午 | 蛟川街道医院、镇海二院、宁波五院 |
3月26日、27日 | 各诊所、门诊部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
二、现场确认地点: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教科C3-518(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三、考生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按要求准备;
2.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并填写完整,同时及时完成准考证自行打印和缴费事项,详见“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22号)”,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及缴费遗漏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
4.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均要有所在单位相关科室审核,复印件上须有“与原件核对无误”及签名、日期和单位章;
5.各单位不得出具不是本单位考生的相关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单位(或注册单位)、报考单位及公章单位必须完全一致;民营机构和私营诊所的考生另需提供(一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工资凭证。
6.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7.《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中的“带教老师”必须为和报考类别同一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如考生所在医疗机构无相应资质人员,考生不得进行报考。
五、联系电话:89389768钱老师
附:考生报名期间所需表格(点击下载) 考生报名期间所需表格
1.2020执业医师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2.应届毕业生试用证明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6.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7.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8.科硕研究生临床1年实习证明
9.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10.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1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教科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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