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0年公卫执业医师现场信息确认相关事宜安排,详情如下:
一、各县(市)区提交资料审核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地址:
衡水市开发区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北行100米,中心血站门口。
二、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医疗单位提交资料审核时间
已经延迟待另行通知!
三、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医疗单位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已经延迟待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各县(市)区考生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本辖区卫健局医政科;市直各医疗单位考生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本单位;高新区考生把相应报名材料提交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711房间;各单位在接受考生资料的同时进行初审。
各县(市)区医政科、市直各医疗单位及高新区,按照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安排,把考生资料移交市卫健委考试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
五、特别提醒:
1、考生填报单位与印章名称必须一致;
2、考生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大小20-45kb,白底证件照);
3、考生带教老师的执业医师证编码必须填写;
4、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考生必须填写本人的助理医师资格证编码和助理医师执业证编码;
5、考生的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318-5238369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hengshui.gov.cn/
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资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执业助理医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
2、毕业证原件(原件只留内芯)。
3、补课时证原件。
4、《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纸打印.通知单上必需由本人在空白处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成《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毕业证复印件。
8、补课时复印件。
9、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10、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11、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每个考生均应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