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 考试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3月1日起实施!医师这些权利要生效!

2022-02-24 15:28 医学教育网
|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职称评审、资格考试、社会保障……这些权益,医师要知道!

国家建立健全医师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设置、评定和岗位聘任制度,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科学设置有关评定、聘任标准。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的权利。

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贴、补贴政策,并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通过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将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纳入县域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1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医师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以上分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3月1日起实施!医师这些权利要生效!”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果您觉得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分享给朋友。想了解更多医学考试信息、复习资料、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相关阅读:

2022公卫执业助理医师《卫生法规》考试大纲公布!医师法变动!

2022年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法规》考试大纲已公布!医师法变动!

新版医师法施行!中专学历报考公卫医师资格考试时代或将终结?

新版医师法关于医师资格注册范围、多点执业等问题的解读

新《医师法》:中专生还能继续考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吗?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距离2024公卫笔试考试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直播公告
    秦枫 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毒理学 免费试听
    免费资料
    公卫医师 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报考指南
    模拟试卷
    复习经验
    立即领取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