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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2020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要求

2020-07-01 16:0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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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2020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要求”相信很多山西考生都想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下:

为科学有效做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进入考场时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在考试前分别通过支付宝、微信实名申领“健康码”、“行程码”,如实报告接触史和旅行史等情况,考试前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由工作人员进行核验。进入考试区域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超过37.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临汾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三、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前进行手消毒;便后严格执行六步洗手法洗手和手消毒。

四、考前14天内有去过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为黄色的考生,需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可参加考试:一是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二是持有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及解除隔离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以上“山西临汾2020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要求”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整理,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可以分享给您的朋友和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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