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卫助理医师复习考点:孕期用药”,医学教育网编辑将有关复习资料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备考公卫助理医师《妇女保健学》相关内容有帮助。
妊娠期用药可同时影响母子两人,胎盘并不能起到全部屏障作用,因此孕期用药应有所注意,不可滥用,以免在治疗母体疾病时造成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妊娠各期用药对胎儿发育的不同阶段可能造成的影响有所不同。
1.妊娠早期:用药不当可引起胎儿畸形。妊娠早期是致畸敏感期,药物是化学性物质,如有致畸性药物应避免使用。
用药时的胎龄、药物的性质及毒性强弱、用药的剂量、途径(口服或注射等)、用药的方法(连续或间隔等)均会影响致畸。因此,在母体生病必须用药治疗时,应选择作用相同但毒性小的药物、采用毒性弱的给药途径(如口服弱于注射)、药物剂量小些、间隔用药、并及时停药等均可减少致畸性。
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不可滥用,以免造成对妊娠的不良影响。有病不治的不良影响时常大于用药,因此也不可因噎废食,贻误疾病的及时治疗。
2.妊娠中期:胎儿器官功能发育较快,如听神经、视神经的发育等。用药不当可损伤神经功能,如造成耳聋等,故孕中期用药同样应当谨慎。
3.妊娠晚期:用药不当有时会影响胎儿生后健康,如发生核黄疸或抑制生后呼吸等。
4.哺乳期用药:药物常从乳汁排出,如为母乳喂养,也会对小儿造成不良影响。如母体必须用的药对小儿有不良影响,可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将乳汁吸出),待停药后再哺乳。
“公卫助理医师复习考点:孕期用药”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更多备考资料干货,敬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栏目。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