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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关于“《环境卫生学》章节考点:居住区规划卫生常用的评价指标”,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相关内容如下,希望对备考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居住区规划中有几个技术指标,对评价居住区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容积率 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2. 人均居住面积定额 指平均每人所占卧室、起居室等的面积。居住面积定额直接影响人们生活居住的卫生条件。
3. 居住建筑密度 如果居住建筑密度过高,则院落空地相对减少,影响绿化和居民室外休息场地,房屋的间距、日照、通风也将不能保证。居住建筑密度的公式:
居住建筑密度=居住建筑基底面积/居住建筑用地面积*100%
4. 居住区人口密度 每公顷(lha=l0000m2)居住用地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称为人口毛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称为人口净密度。人口净密度与人均居住面积定额、居住建筑密度等参数有关:
从卫生学角度出发,城市规划应采用较低的人口净密度。因为人口净密度增高,则人均居住建筑用地面积和居住面积减少,人群密集,接触频繁,使传染病易于流行;且建筑密度提高后,室外空地减少,影响住宅的通风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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