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禅城2025年公卫医师报名备案10月31日截止!逾期影响报考!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官方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备案,避免影响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椐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5年在佛山市禅城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籍人员、台港澳居民除外),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无试用单位或试用单位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不予以办理备案。
二、备案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禅城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须一式两份,填写时超过一页须在每页注明表格名称、页码及加盖机构公章;试用时间及格式统一填写:试用起始时间:2024-07-01,试用拟终止时间:2025-08-31。
三、报送时间、地址及电子邮箱
(一)报送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30--17:00 (11月8日17: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禅城区同济路10号)。
(三)报送电子邮箱:ccqjsz@chancheng.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报送《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申请备案人员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电子版时,电子版备案表名称及邮件标题统一使用“单位名称+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格式。
(三)申请备案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报考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处理。
(四)2024年已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5年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4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以办理备案手续。
(五)《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的医疗机构名称完全一致。
(联系人:区监督所 刘运通 联系电话:0757-82326061)
(联系人:区计生站 汤有贤 联系电话:0757-8365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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