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广东深圳2025公卫医师考试报名备案10月31日截止!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官方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备案,避免影响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原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现就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于2025年在深圳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由试用单位统一备案,确认盖章,并于报名时提交经我会确认备案的《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4年10月21日-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并于11月15日前将《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盖公章原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sysxh@wjw.sz.gov.cn)。各单位提交备案材料时应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及申请备案人员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2024年度已在深圳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4年度继续在深圳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持有2024年度的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将此通知(可在我会网站查询下载)发至管辖的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及时通知在本单位试用备案的考生。
(二)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及拟报名人员,不得使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如违反规定,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第4号)第七条、第十三条处理。(三)请各单位核实《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所填信息无误后将备案材料上交至深圳市医师协会综合服务窗口,并于2024年12月14日-30日到市医师协会一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经我会确认的《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此表作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依据。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楼深圳市医师协会
咨询电话:0755-82125476, 0755-23641932。
附件:
附件1: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附件2:深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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