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寿光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方式
1、合格考生按照合格人员名单(附件4)中的办理点办理证书领取业务,不得跨区域办理。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办理点递交办证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可现场领取证书。
2、同一单位有两人(含两人)以上通过本次考试的,由单位组织人事科或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二、时间安排
1、考生及办证单位递交材料和领取证书时间:
2019年01月14日至01月18日(工作日时间内)
2、县市区人社局(劳动人事局、政治工作部、人事考试中心)递交登记表时间:
2019年01月21日至01月25日(工作日时间内)
3、考生及办证单位领取登记表时间:
2019年02月11日至02月15日(工作日时间内)
三、办证材料
1、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①考生身份证原件。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从附件2下载)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要用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禁止打印);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须与考生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单位意见处盖章。
2、办证单位需递交的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见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递交的所有办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的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各市应将证书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和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
2、为便于查找证书,请将办证序号(见附件4合格人员名单第一列,数字已标红)用铅笔标注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
3、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代办人办理证书业务的,除携带合格考生应递交的办证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
附件1:介绍信模板.doc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xls
附件3:填表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