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个人需上传的材料有哪些?”的问题,是很多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考友近期关注的问题,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官方内容,回复如下,请大家及时查看: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20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8)。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9,须填报2007至2021年度)。
7.答辩评审代表作。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9.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13.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6.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
17.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18.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
19.医防融合培训证明(由培训基地出具)。
以上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直接上传至申报系统。
推荐阅读(内含所需附件):
北京关于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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