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学历和资历条件摘要)
一、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去1年后可视同医师执业活动时间,下同)6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2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4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
2.申报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5)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5年或中专毕业后30年,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5年以上,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二、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医学教育网|搜索整理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主治医师工作5年以上;
(5)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5)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7年以上;
(6)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0年或中专毕业后25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评审。
3.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以上评审申报条件摘录自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