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28号文件,可知:
广东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2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至28日。详情如下: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13年2月18日~2月23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并签名。
从2013年开始考生在提交纸质审核材料的同时须在网上提交审核材料扫描件。2013年2月18日~2月26日,考生须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提交审核材料,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审核材料清单》1份并签名。
2013年2月19日至28日为各报名点、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审核工作的时间。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收齐报名材料并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局人事部门报名确认,广州地区以外的部属、省属单位直接到所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考试负责部门报名确认,部属、省属驻穗单位直接到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西华路534号)报名确认。
(二)报考者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查)后加盖公章。
2.审核材料清单。《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审核材料清单》各栏目内容须经报名点及考点核对,报名点、考点核对后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复印件(需验印)。
5.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6.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复印件(需验印)。
7.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需验印)。
8.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9.考生需同时在网上提交以上3~8项中证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报考材料上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于2013年3月8日前将报考人员汇总名单、报名表原件和审核材料清单原件(按汇总名单顺序排序)、及审核的综合情况报告报我厅人事处,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报考人员的汇总名单、报名表原件和审核材料清单原件单独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