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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
现将2011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向全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9月19—28日。 各地、各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人员有异议,请于9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省卫生厅反映。信访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信函、电话应署信访人真实姓名、地址。涉及公示西医报评人员请与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24-23391629;涉及公的示的中医报评人员请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电话:024-23388619,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邮编:110005。
辽宁省卫生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