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发布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前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广大考生:
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23—24日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26-27日、29-30日进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将于7月29日进行。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目前仍滞留在考点所在地以外省(市、区)的考生须按要求于考前14天(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7月9日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在7月12日前,卫生人才评价考生在7月15日前)尽快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以免因疫情变化而影响参加考试。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
2.全区考生自考前14天到考试结束为止,原则上不得跨地区流动。
3.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及考生本人签字的健康承诺书(附件)进入考场。
4.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发布的考试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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