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保管与养护都有哪些?有很多药学职称考生都比较感兴趣,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1)药品的养护:应按照质量标准“贮藏”项下规定的条件分类储存。掌握以下名词术语:
遮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
密封:是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是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当的材料严封,防止空气和水分及其他气体入侵,防止污染;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避光并温度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常温:指10~30℃。
(2)药品码垛:应注意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间距;药品堆码与散热或者供暖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cm,距离墙壁间距不少于20cm,距离房顶及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库房内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堆放药品,垂直下方与货垛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3)规范药品堆垛和搬运操作,注意药箱不得倒置存放、不宜码放过高、应便于搬运、注意防火。
(4)药品入库后每种药品应当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遵循“先产先用”、“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和按批号发药使用的原则。
(5)按药品性质分类时,应注意内服和外用药分别存放。名称易混的药品分别存放。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分别存放。药品贮存期间应实行色标管理。
(6)药品的在库检查:检查发现药品内包装破损的药品,由于破损、变质、过期不可供药用的药品,应清点登记,列表上报,必要时监督销毁,由监销人员签字备查,不得随便处理。
推荐阅读:
以上“重点内容!药品的保管与养护都有哪些?”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