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的有效期的表示方法是什么?”,这是各位药学职称考生会关注的重要内容,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巩固,医学教育网为大家通过习题整理如下:
关于药品效期表示方法,正确的是
A.失效期至2017.10.12,表明2017年10月13日起不得再用
B.失效期至2017.11.20,表明可使用至2017年11月20日
C.有效期为2017.11.20,表明2017年11月20日起不得再用
D.有效期为2017.12.15,表明2017年12月16日起不得再用
E.批号为20150512,有效期2年,表明本品可使用至2017年5月12日
【答案】D
【解析】有效期的表示方法:1.直接标明有效期如某药品的有效期为2017年6月6日,表明本品至2017年6月7日起便不得使用。[医学教育网原创]国内多数药厂都用这种方法。2.直接标明失效期如某药品的失效期为2017年6月6日,表明本品可使用至2017年6月5日。一些进口药品可见这种表示方法。3.标明有效期年限,则可由批号推算如某药品批号为20150922,有效期为3年。由批号可知本产品为2015年9月22日生产,有效期3年,表明本品可使用到2018年9月21日为止。所以本题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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