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在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具体是什么?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巩固,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1)根据患者的病理状况选药: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对主要经肝代谢或对肝有损害的药物如氯霉素、红霉素、林可霉素、利福平、异烟肼、咪康唑和四环素类等;主要经肾排泄对肾有损害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两性霉素、多黏菌素和磺胺类等,均必须减量慎用或避免使用,以免消除减慢,血药浓度偏高,半衰期延长,导致药物蓄积中毒。
2)根据患者的生理状况选药:老年人的肝、肾功能渐趋减退;新生儿则发育未完善,应用磺胺类、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药物后可能导致肝肾损害,应禁用。儿童期的皮肤较为菲薄,使用四环素、磺胺类及氟喹诺酮类等药物后,较易出现光敏感症状等。
妊娠期妇女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可能损害胎儿的听神经及肾脏,故应禁用。孕期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抑制胎儿骨骼与牙釉质发育,导致肢体畸形,还有造成肝脏损害的毒性等。妊娠晚期或临产时服用大量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综合征”,妊娠早期服用磺胺类、甲硝唑、利福平及TMP等药物可能有致畸作用,故应避免使用。
哺乳期妇长期大量服用氨苄西林可致新生儿腹泻或感染,如需要应用,可考虑暂停哺乳。
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红霉素、氯霉素、克林霉素等均可排入乳汁,给乳儿带来不良影响,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禁用。
3)根据患者的遗传状况选药:如新生儿、早产儿患有遗传性G-6-PD缺陷时,应用磺胺类、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药物后,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此外,还要考虑患者的防御功能以及有无过敏史等全身状况后,做出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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