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湘潭主管药师考试报名的材料是什么?”的内容,有很多湘潭的考生都很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复印)。
2.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
4.第一学历毕业证件、后续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须提供相应聘文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注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7.转岗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8.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签章无效),《考试登记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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