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主管药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安排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
1.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并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设立报名点(见附件1),受理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2.各报名点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报名点现场一次性收齐所有证明材料后方可确认报名。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现场审核人员”签名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同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审查意见、审核人签名及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一)《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以后续学历报考需提交自士级资格以来的所有毕业证书复印件。对学历或学位有异议的,可要求提供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国外取得的相关专业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英文课程表。
(四)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学位报考人员除外)。属省外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现资格评审表。
(五)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20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十)历史考生需提交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十一)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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