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药商品储运员的职业概况”的相关知识,具体内容如下,需要的考生请查看!
1. 1职业名称
医药商品储运员。
1. 2职业定义
从事药品储存、运输、配送和药品维护管理及信息服务的人员。
1.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或低温。
1. 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观察、判断、理解、表达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好,听觉、味觉、嗅觉正常,色觉敏锐,动作协调性强。
1.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
1. 7培训要求
1. 7.1培训期限
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 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医药商品储运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 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和具有物流仓库、运输工具和其他物流作业的机械设备及相关设施,同时具有相关物流信息操作的电脑、网络和系统,并能满足演示要求的实际操作培训场所。
1. 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 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1. 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 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 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 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场所,以及实施考核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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