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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发放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国家级)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通知内容如下,各位初级护师考生请注意!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国家级)从2021年10月12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二、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上文“黑龙江关于发放2021年度初级护师证书(国家级)的通知”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更多初级护师考试信息、政策新闻、备考干货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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